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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8/25/2017
廉 政 协 议 合同编号:shh1-99 签订地点:山东青岛 签订时间: 甲方:青岛盛海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: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,规范双方正常的业务交往,维护公司利益,保护公司形象,提升业务人员素质,防止和杜绝利用职权谋私利的现象发生,特制定廉政协议如下: 一、甲方廉政职责 1、杜绝业务往来中的吃、拿、卡、要行为,严禁收受客户或他人钱物、各种名义的手续费,好处费,以及业务中的提成、回扣费。 2、严禁与客户合伙,私下交易,互惠互利,在派车、价格等方面弄虚作假,给公司造成损失。 3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,搞个人经营,占公司便宜,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。 二、乙方廉政职责 1、杜绝业务往来中的请客送礼和以各种名义送好处费(卡、物或现金)、回扣的不良行为。 2、严禁与甲方业务人合伙欺骗公司来谋取利益,给甲方造成损失。 4、严禁私下交易,互利互惠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。 三、约束考核 1、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,应立即向对方单位领导举报,被举报的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进行报复。 2、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政府关于廉洁从业的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自觉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。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以下办法处罚: 2.1如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了不廉洁行为(索贿、受贿、接受吃请等),甲方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本工作人员职务,解除劳动合同,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2.2如乙方在工作中出现了违约行为(送礼金、送有价证券或物品、请客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私人方便),甲方一经查实对乙方按违约价值的10倍扣除违约金;情节严重者解除合作关系。 3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:如遇纠纷首先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解决。 4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 5、举报电话:18561489777 甲方:青岛盛海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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